「台灣數學教師電子期刊」稿約
一、本刊徵選之數學教育刊物為:
(1)本刊以徵選實務性的數學教育刊物為主,舉凡任何創新教學之方法或策略、教學實務經驗、課程設計與實踐之心得分享等皆為本刊之首要選擇標的;
(2)研究文章(包括以實驗、個案、調查或歷史等研究法所得之結果,和文獻評論、理論分析等);
(3)短文(包括研究問題評析、數學教育之構想、書評、論文批判等);以及
(4)其他符合本刊宗旨之文章。
二、本刊所刊之文章,需為報導原創性教學或研究成果之正式文 章,且未曾於其他刊物或書籍發表者(在本刊發表之文章未經台灣數學教育學會同意,不得再於他處發表)。
(一)來稿請注意下列事項:
1. 來稿請以中文撰寫,力求通俗易讀,須為電腦打字,每篇以不超過6000字為原則(特約稿不在此限),以電子郵件傳送。
2. 來稿請附中英文篇名、作者姓名及服務機關,作者姓名中英文並列,若有一位以上者,請在作者姓名及服務機關處加註(1)、(2)、(3)等對應符號,以便識別,服務機關請寫正式名稱。
3. 來稿請附中英文摘要,並於摘要後列明關鍵詞彙(key words),依筆劃順序排序(以不超過五個為原則),英文關鍵詞彙則須與中文關鍵詞彙相對應。
4. 文稿若為譯文,請附原文影本及原作者同意函,並請註明原文出處、原作者姓名及出版年月。
5. 凡人名、專有名詞等若為外語者,第一次使用時,謂用()加註原文。外國人名若未有約定成俗之譯名,請逕用原文。
6. 附圖與附釋請於文後,並編列號碼,並在正文中註明位置。
7. 文末參考文獻依作者姓氏分別編號排序:中、日文依筆劃多寡排列;西文(英、法、德…等)依字母順序排列;若中、日、西文並列時,則先中、日文後西文。至於參考文獻之寫法:
(1)期刊論文,請依下列順序書寫:作者、出版年(西元)、論文篇名、期刊名稱、卷期、頁數。
例:張湘君(1993),讀者反應理論及其對兒童文學教育的啟示。東師語文學刊,6,285-307。
(2)圖書單行本,請依下列順序書寫:作者、出版年(西元)、書名、版次、出版地、出版社、頁數。
例:張春興(1996),教育心理學,台北:東華。頁64-104。
8. 稿件順序為:首頁資料(題目、作者真實姓名及服務機關、通訊地址及電話;若需以筆名發表,請註明)、中文摘要、正文(包括參考文獻或註釋)、末頁資料(以英文書明題目、作者姓名及服務機關、並附英文摘要)及圖表(編號須與正文中之編號一致)。
(二)本刊對來稿有權刪改,不同意者請在稿件上註明。
(三)來稿刊出,版權為台灣數學教育學會所有。
(四)作者見解,文責自負,不代表本學會之意見。
(五)來稿請e-mail至:dcyang@mail.ncyu.edu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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